2019年1月26日 星期六

保險分類及名詞解釋

你是否也曾經覺得奇怪,為什麼在網路上曾經看過一篇保險相關的文章,用的是一種分類法,後來在報紙上又看過另一種分法?其實會有這種困擾是很正常的。保險商品的分類有很多種分法,顆粒度也不同,我剛進保險公司的時候也是常常聽的霧煞煞,而且即使是公司同事,大家對同一個名詞的認知或是分類還是會有所出入。好在分類的目的是方便溝通及討論,所以不用太擔心或太執著。

依保障內容分類:
1.險種:
   人身保險可以粗分成傳統型 vs 投資型。
   投資型保單指的是所繳的保費除了一部份是購買保障,另一部份會拿去購買由基金公司推出的產品(各種基金或是結構債等等),最後的理賠金額會跟投資的績效有關。 
   傳統型再往下可以粗分成4大類:
    (1)人壽保險 (簡稱壽險)
    (2)傷害保險 (或叫意外險)
    (3)健康保險 (或叫醫療險,但醫療險有時指的是住院及手術醫療險,要看前後文)
    (4)年金保險
 
實際上現在市面上銷售的保單,有非常多都是「綜合險」,同時擁有壽險跟意外險的保障,那它到底應該分在哪一類呢?答案是看他最主要的給付內容是什麼。

舉個例子,如果有張保單身故會理賠100萬(屬於壽險保障項目),意外身故會理賠100萬(屬於意外險的保障項目),罹患重大疾病會理賠20萬(屬於健康險的保障項目),那一般會把這張商品歸在壽險,畢竟這張保單最主要的給付內容還是壽險。

大部份時候可以很容易看出來,但還是有不明確的時候,還好這對於一般人來說這不是很重要,只要溝通上沒有障礙即可。

2.健康險的細分類
  (1)住院醫療險
       - 住院日額險:根據住院的天數理賠,保額通常以千為單位。
       - 實支實付險:實支實付這個概念本身並不一定要住院,但目前台灣市場的實支實付險都設計成一定要住院才能實支實付。所以單獨自成一個類別,或是歸在住院醫療險底下,都算合理。
  (2)手術醫療險
  (3)重大疾病險
      (重大疾病的定義,早期7項,後來擴大到28、29項,近幾年也出現重大傷病卡,只要取得健保署核發的重大傷病卡,除了幾項除外,就會理賠,保障範圍更廣。基本上也都有涵蓋癌症保障)
  (4)癌症險
  (5)長期照顧險 (以前叫長看險,後來改稱成長照險) 
  (6)失能扶助險(以前叫殘廢扶助險,後來「殘廢」統一改成「失能」)

   這裡一樣會發生一張保單可能涵蓋不同類別的給付內容的情況,比如說住院會理賠,手術也會理賠。就像前面提到的,分類只是方便溝通,不用太執著。

依契約型態分類:
主約:可單獨購買
附約:不可單獨購買,必須要附加在特定主約上

依保障年期分類:
終身險:保障期間至少到95歲以上,市面上的商品有保到99歲,105歲,或110歲等等,也有不管活到幾歲都還是有保障的。
定期險:相對於終身險,定期險只保障一定的期間,短則1年,長的話也可以很長,像30年。
可再分成年滿期(例如保障期間10年、20年) 跟 歲滿期(例如85歲滿期表示不論幾歲投保,都保障到85歲)。

依繳費年期分類:
平準型:每年繳的錢都一樣。
遞增型:隨著年齡越大,繳的保費會越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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